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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5年度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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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四)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拟订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原则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市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免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厨房工程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粮食系统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七)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八)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粮食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本级
  •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
  • 开封市军粮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收入总计1256.07万元,支出总计1256.07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23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压缩预算开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收入合计125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0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支出合计125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07万元,占78.90%;项目支出265万元,占21.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56.07万元。与 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8.23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压缩预算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56.07万元(含财政性结转资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07万元,占78.90%;项目支出265万元,占21.10%。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99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4.43万元,占92.27%;公用经费支出76.64万元,占7.73%。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3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4年相比减少2.6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4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4年相比减少2.65万元。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6.6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我局共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4.5万元。2025年,我局拟组织对1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5万元。2025年,我局已对11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25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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